2008年6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带刀去评理 发怒砍前妻
杜宇

  日前,嘉善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。
  谢某与其前妻黄某离婚后仍住在一起。2006年,双方因经济原因大吵之后,黄某搬走。2007年底,谢某听说有人在给黄某介绍对象,非常窝火。今年1月8日,谢某喝酒后带了菜刀去找黄某评理。双方发生争执后,谢某一怒之下砍断了黄某右手4根手指。(杜宇)